本报北京3月14日电司法部部长高昌礼日前在京向美国、英国、法国、瑞典、日本等国的12家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颁发了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批准证书。1992年以来,司法部已经批准79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26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设立了办事处。
高昌礼部长在颁证仪式上说,6年来,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对促进外商到中国投资和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经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推动了中外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践表明,中国政府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是一项正确的决策。司法部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为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在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主持了颁证仪式,美国、法国、丹麦、挪威驻华大使,瑞典驻华公使及英国、日本驻华使节出席了颁证仪式。